郑建新,男,汉族,贵州省黄平人,1968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入党,博士研究生。
据公开资料显示,郑建新曾在贵州省、财政部任职,于2023年赴湖南工作,先后担任过省财政厅厅长、衡阳市市长、衡阳市委书记等职。2023年2月,郑建新获任长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同年5月当选市长。
2023年5月21日,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对2023年4月29日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62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建新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长沙市长职务。《安全生产法》规定: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郑建新市长任内出现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作为长沙市政府负责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郑建新被免职后,根据官方披露已近日获新职,距离其被免职时间不到2个月。
据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消息,7月20日,中国林业集团与湖南省央企合作对接暨重大招商引资驻京工作专班及湖南省林业局座谈。消息称,湖南省央企合作对接暨重大招商引资驻京工作专班主任郑建新参加了此次座谈。
此外,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7月10日、13日与湖南省央企合作对接工作专班进行座谈交流时,郑建新也以“湖南省央企合作对接工作专班主任”的身份参加活动。结语
对部分免职干部的再次启用,让问题干部戴罪立功,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还能激发干部的活力与动力。干部免职期满仍可任职应包容看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能痛改前非,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能在新的岗位上服务群众,复出又何尝不可。